bn:08181773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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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意性交等罪(日语:不同意性交等罪/ふどういせいこうとうざい),此前称强制性交等罪(日语:強制性交等罪/きょうせいせいこうとうざい)、强奸罪(日语:強姦罪/ごうかんざい),是日本刑法第177条规定的犯罪,意指使受害人形成、表明或实现不同意的意思处于困难的状态,或是利用其处于前述状态,与16岁以上的人进行性交、肛交、口交或将身体的一部分(阴茎除外)或物体插入阴道或肛门等的猥亵行为(统称“性交等”)的犯罪,或者与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交等行为的犯罪(如受害人未满16岁但年满13岁,则仅处罚行为人与受害人年龄差5岁以上的情况)。 Wikiped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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